6月1日,鹤壁中院副院长张合庆和刑二庭庭长王珂莅临浚县法院,检查督导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审判工作。
浚县法院韩明文院长首先汇报了浚县法院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全省法院开展部署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集中清理活动以来,浚县法院及时成立领导小组,排查未结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逐案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案件的审判工作,审结了一批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积压案件。
张合庆副院长在肯定浚县法院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同时,对今后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审判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涉及到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涉及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此类案件要优先审理。
二是加强协调,形成合力。要注重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加强与检察院、公安局的协调。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案件审理工作,取得党委政府的理解与支持,形成合力,妥善处理好每一起非法集资刑事案件。
三是依法审理,确保质量。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案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使办结的每一起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四是严格调查,认定规范。依法对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涉案财产的权属调查和认定,在庭审调查过程中,要对涉案财产的权属逐一调查,结合相关证据依法认定,适应新形势下对刑事审判工作的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