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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三进宫”震动“舍友” 两被拘留人主动履行义务

  发布时间:2017-05-24 08:10:28


    一名“老赖”因为在多起执行案件中拒不履行义务和按照要求报告财产,先后三次被鹤壁山城区法院处以拘留处罚,同监舍的两名“舍友”被其经历震动,拘留期满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

    某企业和其法人代表李某因为民间借贷纠纷,成了多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后,山城区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手续,被执行人接到执行手续后,既不履行偿还义务,也不按照要求报告财产。经调查,该企业在外有多项经营收入和纳税记录,经督促无效,山城区法院先后依法对李某两次处以拘留十五日的处罚。该企业和其法人代表仍不履行义务,执行干警进行了更深入的调查,发现李某长期居住在鹤壁市某高档酒店,为打击“老赖”的“嚣张”失信行为,山城区法院又依法对其处以十五日的拘留处罚。

    李某前前后后被拘留了三次,成了拘留所的“熟人”,拘留所内同一监舍的“舍友”们纷纷被其经历震惊,有两名“舍友”拘留期满后,主动找到法院,履行了全部法定义务共计54万余元。

    执行法官提醒:被执行人具有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按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拒绝报告、虚假报告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告财产等情形,会视情节分别被处以司法拘留。拘留之后,“白白受了处罚”,履行裁判的义务不会消除,还要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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