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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城区法院鹿楼法庭圆满调解一起民间高额借贷案

  发布时间:2009-05-21 08:10:10


    日前,山城区法院鹿楼法庭圆满调解一起标的额高达30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在法院主持下达成一致调解意向,并当场履行了部分款项。

    原告王某与被告钱某系同学关系,平日私交不错,经常互借钱款,2007年5月27日,当王某再次借给钱某30余万元现金之后,钱某即到外地打工,将近两年的时间音信全无。王某无奈之下拿着手中眼看就要超过诉讼时效的欠条来到法庭,希望能够讨回欠款。鹿楼法庭接手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钱某外出打工,找不到其本人,就把钱某妻子张某做为工作重点。耐心细致地向其讲明法理,在办案法官的努力下,张某转变了思想观念,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尽力替丈夫偿还欠款。在调解工作取得初步进展后,承办法官又做原告王某的工作,王某做出部分让步,放弃了部分利息请求。促使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张某替王某当场履行了部分款项,余额也将在近期履行完毕。

责任编辑:张占林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鹿楼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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