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浚县法院开庭审理首起组织考试作弊案

  发布时间:2017-04-28 08:48:31


    4月27日,浚县法院对浚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赵某某、赵某、韩某某、车某某组织考试舞弊案开庭进行审理,浚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海军作为审判长审理了该新类型案件。

    浚县检察院指控称,被告人赵某某、赵某、韩某某、车某某在浚县恒安驾校门口,通过信号接收器、微型摄像头等工具,组织机动车驾驶员科目一考试的考生在考场内作弊。浚县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赵某某、赵某、韩某某、车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应以组织考试作弊罪追究四人的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浚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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