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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法院全部建立执行案款“一案一账号”专用账户

  发布时间:2017-04-27 16:04:54


    为提高执行案款的发放速度,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满意度,2017年4月25日,鹤壁两级法院全面完成执行案款“一案一账号”的建立工作,并投入使用。

    在全市执行工作会议中,鹤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明强调要加强执行案款管理,努力率先实现执行案款一案一人一账号管理模式,让执行案款管理公开化、透明化、阳光化。鹤壁中院积极与两级财政局、商业银行联系沟通,经过努力,两级法院均重新开设了具有全新功能的案款专用账户,并具备和法院内网案款管理系统的互通互联的条件。为了规范管理,鹤壁中院设计“交纳执行案通知书”和“执行款发放审批表”,确保新账户能够迅速投入使用。新账户设立后,申请执行人在申请立案后,由案号生成相应执行案件子账号,在执行案款进入案款专用账户后,系统通过手机短信提醒第一时间通知财务及执行人员案款到账情况,由执行人员及时将执行款发放到申请执行人手中。

    建立执行案款“一案一账号”专用账户不但解决了原有执行款专用账户功能不全、到账确认慢、发放手续繁杂等问题,还最大限度地方便申请执行人及执行干警,使执行案款管理公开化、透明化,执行工作更加高效,执行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责任编辑:张亚平    

文章出处:鹤壁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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