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时空 -> 执行案件

“老赖”担保“老赖”转财产 法院拒执定罪吓破胆

  发布时间:2017-04-27 11:30:18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百日执行会战”专项活动,保障活动有效开展,淇滨区法院根据鹤壁中院的安排部署成立两个专案小组,专门负责处理疑难杂案。该院的执行干警们不分白天黑夜,连续奋斗十多天,终于在多个部门的通力合作下成功执结一批难案。

    张某于2016年8月向李某借款60万元,并约定3个月后偿还借款60万元本金及利息。借款到期后张某未偿还借款本息,李某于2016年12月将张某诉至淇滨区法院,经审理判决张某偿还李某借款本息共62万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拒不偿还,2017年1月李某向淇滨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该院执行干警通过“四查”发现张某名下无财产,但是其原有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均在判决后进行了过户和转移。

    该院执行干警走访张某亲友及所在社区,并与辖区警务室通力合作,终于在某小区找到了张某。张某被带到法院后,执行干警耐心对其讲法释法,张某表示虽然不能一次还清欠款,但是可以通过和解一次性偿还20万元,剩余的42万元分5个月偿清,并主动找来了赵某为其进行担保。谁料,在达成和解后,张某第1个月就未按和解协议履行,担保人赵某也不知所踪,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百日执行会战”专案小组反复研究该案情,执行干警们加班加点、调查取证,查找到担保人赵某转移了名下所有财产。经过执行干警的努力找到了担保人赵某,在赵某的配合下,被执行人张某在某小区被执行干警逮个正着。被执行人张某和赵某,得知要被申请人李某提起刑事自诉,法院要以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判处刑罚,两人吓的浑身发抖,当日将欠款如数偿还给了李某。

    “百日执行会战”专项活动专案小组成立以来,成功执结了一批案件,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利益,执行干警们为彻底解决执行难贡献了力量。

责任编辑:张亚平    

文章出处:淇滨区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鹤壁市兴鹤大街与鹤煤大道交叉口   举报电话:0392-3380901   邮编:4580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