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至3月31日,鹤壁中院与浙江大学联合举办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实务培训班。两级法院从事行政审判及负责立案、执行、审监、国家赔偿等相关工作的49名同志参加了学习培训。
本次学习培训,组织严密、内容丰富,针对性强,课程安排张弛有度。从“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赔偿的法定条件及承担责任形式”,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解读以及集体土地被征用后赔偿补偿实务”,再到 “政府信息公开审判实务”、“环境公益侵权及环境公益诉讼”等一系列内容,均紧贴当前鹤壁市行政审判工作的实际,而且不少是当前行政审判工作的难点问题。学员们通过共同学习,共同交流,对今后办好行政诉讼案件有了新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