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24日,鹤壁中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鹤壁中院贾立新副院长、各县区法院主管民事副院长以及民事审判工作人员共83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鹤壁中院民二庭单明霞庭长、民三庭翁煜明庭长分别针对合同纠纷和物权纠纷审理中应当注意的事项作了报告。参会人员进行了分组讨论,分别针对合同纠纷、物权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劳动争议及进城务工人员的权益保障等疑难问题进行充分、热烈的讨论,并形成了一致性的意见。
贾立新副院长作了总结讲话。简要介绍了小额诉讼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重点就2016年鹤壁中院法院发回、改判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从程序和实体方面进行了深刻分析。并强调,一是要加强学习,及时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及司法精神,提升业务水平;二是要增强责任心,注重审理中的细节问题,提高审判质量;三是要增强廉洁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四是要加强两级法院之间的沟通交流,共同提高民事案件的审判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