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城区法院在案件调解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再审审查的衔接工作,在接待当事人时积极引入分类释明权,认真疏导来诉当事人,妥善消化了部分可能需要上级法院启动再审审查程序的案件。
该院具体做法是,一是对前来基层法院申请再审的当事人进行审查分类,对原审裁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律适用正确的案件,采用法条释明的方式,耐心劝说当事人,讲法析理,进一步增强当事人对原审裁判的内心信服感。二是采取判理释明的方式,针对当事人就生效裁判提出的相关问题解疑答惑,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做好相关解释工作。三是加强判后调解工作,化解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做好当事人的稳定工作,达到服判息诉的效果。对经过初步审查发现确有错误的案件,由负责再审审查的审判人员及时向院长汇报,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法纠错。
截至目前,山城区法院通过引入分类释明权已接待申请再审的当事人20余人次,并使这些案件得到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