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法院信息

鹤山区法院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

  发布时间:2009-05-18 09:13:20



    5月14日,鹤山区法院姬家山法庭对辖区内15名人民调解进行全面的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调解能力,促进调解工作规范开展。

    姬家山乡党政领导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员培训,明确由乡党委副书记亲自组织,并做动员讲话。希望人民调解员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调解水平和解决纠纷的技巧,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更好地开展基层调解工作。

    授课前,鹤山法院姬家山法庭法官向人民调解员分发了专题讲义提纲。培训以《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意见》等为主要内容,以化解新形势下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为主要目的,推动建立和完善司法调解中心,逐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与管理,拓宽人民调解工作领域,规范调解程序和人民调解协议书,确保人民调解依法、自愿、公正和不妨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鹤山法院姬家山法庭陈东风庭长为人民调解员授课,他说,支持和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对人民法院的客观要求,也是当前法院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后,鹤山法院将按照“调解年”活动要求,不断创新举措,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指导,注重衔接,积极营造“大服务、大调解”格局,使鹤山法院审判工作再跃新台阶,为构建和谐鹤山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

    培训后,陈庭长还对大家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解答。

责任编辑:张占林    

文章出处:鹤山区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鹤壁市兴鹤大街与鹤煤大道交叉口   举报电话:0392-3380901   邮编:4580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