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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出击“老赖”邢某获刑六个月

  发布时间:2017-03-03 15:48:44


    鹤壁市两级法院自开展打击拒执“老赖”专项活动以来,淇滨区法院与公安机关联动,向被执行人“亮剑”, 营造出让被执行人无处遁逃的强制执行氛围。

     2013年,邢某因需周转资金,向郭某借款30000元,借款到期后,经郭某多次催要,邢某以各种理由推诿,无奈郭某一纸诉状将邢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邢某返还借款30000元。判决胜诉后,邢某不但不还郭某钱,见面还辱骂郭某,欺负郭某腿脚不伶俐,郭某只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就碰到了难题,老赖邢某和法官玩起来“游击战”,执行人员多次到其住所送达和拘留行动均以找不到人而泡汤,但执行人员没有气馁,而是多方位去调查邢某的行踪和财产线索,功夫不服有心人,2016年7月份,执行人员终于将从外地回来的邢某抓获,当日,邢某态度很傲慢,根本就不把执行人员放在眼上,表现出你们愿意怎么办就怎么办的态度,在对其思想攻势无效的情况下,依法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在拘留期间,邢某为获取自由,使用了缓兵之计,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部分义务,并写下保证书,保证会尽快履行剩下的标的款,但邢某出去三天后,其故意不向法院如实报告财产,而是偷偷将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10万余元取出,用于做生意。后申请执行人郭某得到信息后向法院反映,经执行人员到相关单位调取证据后,发现邢某确实取走了公积金。等执行人员再次到邢某家中找到其时,问他怎么回事,他说:“我是取走了公积金,做生意已经赔完了,我现在没有钱,你们想拘留就拘留吧,我带着被子呢”,邢某这次的态度与上次拘留被释放时的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申请执行人郭某急在心上。执行人员并没有被邢某表现出的假象所迷惑,回到单位后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案件情况,并经合议庭研究,认为邢某的行为符合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构成要件,执行人员依法向淇滨区公安分局移交了案件,该分局刑警大队随后将犯罪嫌疑人邢某刑事拘留,2017年2月底,邢某被淇滨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淇滨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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