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山城区法院的法官走进鹤壁市二中,以作法制报告会的形式开展春季开学第一堂法制课。1000多名学生参加了此次活动。
在活动中,山城区法院少年犯罪刑事审判庭的崔艳丽法官根据自身审判的实践经验,结合身边的青少年犯罪典型案例,给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而有教育意义的法制课。
她讲到这样一起案例。被告人朱某佳,从小性格顽劣,家人常年忙于生计,疏忽了对其管教。朱某佳初一未上完就辍学在家,辍学在家后有两次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和立案标准未对其进行处罚。但朱某佳不知悔改,继续长期与一些有不良行为的人混在一起。2016年1月13日晚7时许,朱某佳伙同四、五个人在鹤壁市山城区毛主席像附近,将迎面走来打错招呼的魏某、肖某、董某等三人强行拉至山城区红旗街五巷考试书店胡同里,并对三人实施殴打,抢走三人随身携带的手机三部及10余元钱。于案发当晚将三部手机卖到中国移动手机店,得款500元。赃款用于吃饭等消费。 三被害人报警后,朱某佳被以抢劫罪提起公诉,后被山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当她讲到朱某佳被判处刑罚时,现场有的学生发出了惊叹声,表示之前从未想过竟然会有这么严厉的处罚。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但是他们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学做人的人生关键时期,辨别是非观念非常差,自控能力弱,稍有不慎,就可能误入歧途。近年来,山城区法院认真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每年春季和秋季开学之际,都要组织法官到辖区的学校去上法制课,并通过举办以案说法、现场法律咨询等形式,向青少年宣传法律知识,增强他们懂法用法的意识。近年来,已为辖区10多所中小学举办法制课堂30多场,发放宣传手册500多本,受教育师生5000多人次,传递了司法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