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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中院:司法改革我们先行 集思广益共谋发展

——鹤壁中院组织召开员额制改革专题务虚会

  发布时间:2017-02-24 11:28:12



    为进一步推进完善2017年员额制改革工作,规范审判管理权、监督权运行机制,2月23日,鹤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明组织召开法官员额制改革专题务虚会,鹤壁中院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分别围绕“如何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规范审判管理权、监督权运行机制”主题进行了发言讨论。

    为了对全市法院司法改革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参会人员在会议开始前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纷纷查阅资料,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司法改革后员额制法官在履行职责权限过程中,如何保证案件程序合法、实体公正、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以及怎样进行行之有效的监督才能符合“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要求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地思考总结。如民三庭庭长翁煜明就对司法改革后必然会出现的碎片化管理问题提出了轮流阅卷模式化、法官定期撰写办案心得等6条意见。与会人员分别发散思维、畅所欲言,就司法改革的形式及可能出现的问题等内容进行了激烈的讨论。

    刘明院长肯定了大家为开好本次讨论会所做的准备工作,并对每人发言进行了点评。刘明院长强调,与会人员都是司法改革的思考者、亲历者和践行者,对如何才能更符合“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要求提出了自己的思考,此次座谈会既是一次相互交流的机会,也是为大家提供了一个相互学习的平台。全面推进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是当前人民法院的首要政治任务,因此,鹤壁中院应结合自身实际,理清理正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及审判监督权的关系,在司法改革后对审判团队进行有效的职能定位,优化资源配置,同时注重向科技要生产力,用科学有效的管理提高审判效率。

    刘明院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中院司法体制改革责任小组要将每位同志的发言进行总结梳理,党组将召开专题会议,对其中具有建设性意见建议进行研究,形成制度,加以落实。二是要按照上级法院要求,顺应司法改革需求,加大全市法院的信息化建设,提升法庭科技水平,提升法官业务素质和运用现代化技术开展审判工作的能力。三是全市法院干警尤其是各部门负责人,要有大局观念,从法院的全局出发多研究、多思考,为法院的建设出谋划策,切实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承担起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鹤壁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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