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3日下午,春节过后上班第一天,山城区法院的干警们就投入到了紧张而繁忙的工作中。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卢国平亲自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
被告人马某于2013年5月10日晚20时许在山城区朝霞街路段酒后驾车撞伤行人。后经鹤壁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鉴定所鉴定,马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52.9mg/100ml。
案件起诉到法院后,马某在取保候审期间脱逃,历经三年多。在马某脱逃期间,山城区法院的法官到公安机关办理网上追逃,在马某居住的马庄村及附近张贴通缉令、悬赏通告等一切手段促使马某到案。最终,2017年1月25日,农历腊月28,马某被鹤壁市公安局山城分局民警抓获归案。
庭审中,卢国平副院长及其他合议庭成员认真仔细询问了被告的情况,对案情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介于马某醉酒后驾车,并在取保候审期间脱逃,庭审结束后,卢国平副院长对马某及其家属进行耐心的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到醉酒驾车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经过教育后,马某对自己酒后驾车和脱逃的行为做了检讨,并表示以后要学法守法,其家人也对法院法官表示感谢。法院对该案件进行了全程视频直播,法庭将择日宣判。
春节上班第一天,干警都在各自的岗位上有序开展工作,山城区法院已经是一片忙碌的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