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法院信息

鹤壁中院院长刘明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

  发布时间:2017-01-25 10:49:12


    1月24日,鹤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明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的第九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同支部党员深入交流交心、听取意见建议,与大家一起接受党内组织生活的洗礼。

    会上,大家围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主题,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开诚布公、坦诚相见,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提出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达到了自我反省、相互促进的目的。

    刘明院长表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是以实际行动落实党内生活准则,推进党的基层组织生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体现。全体党员也要深刻认识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每名党员必须在党组织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这一基本义务,增强开好组织生活会、搞好民主评议党员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刘明院长还就进一步加强办公室、研究室工作提出希望,并指出,2017年是推进司法改革的关键一年,是破解“执行难”工作的收官之年,是全面落实法官员额制、推进审判组织结构优化的重要一年,办公室、研究室的党员同志们要充分发挥党员带头作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改进工作作风,勇挑重担,勇于创新,积极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为促进鹤壁法院全面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鹤壁中院    



关闭窗口

地址:鹤壁市兴鹤大街与鹤煤大道交叉口   举报电话:0392-3380901   邮编:458000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