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7日,农历腊月二十,经过鹤壁市山城区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终于将拖欠河南省林州市的十几位农民工的工程款100万元执结到位,并于当天下午进行了案款发放。法庭大厅内的十几位农民工喜笑颜开,他们确信今年终于可以欢乐的度过这个春节。
2010年12月3日,辛某等人共同承建了鹤壁某地的某工程,工程竣工后,双方就工程结算价格不能达成一致。2014年9月25日,辛某等人向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经过审理,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决该工程的开发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辛某等人100万元。该公司不服,提出上诉,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做出维持原判的判决。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没有按期履行。
2016年9月14日,辛某等人向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后经指定管辖,该案由鹤壁市山城区法院强制执行。经过执行干警王建军的不懈努力,终于将该款执结到位。辛某等人十分满意山城区法院的工作,并送来了表示感谢的锦旗。春节将至,也祝愿这些农民工兄弟过个好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