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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法院“巡回审判”力度大效果好

  发布时间:2009-05-14 08:02:21


    今年以来,淇县法院坚持“人民法官为人民,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服务宗旨,加强审判管理,积极推进巡回审判工作,取得良好效果,截至目前该院巡回法庭共审结各类纠纷75件,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是设立巡回审判点,就地办理案件。先后在交通不便、相对偏远的村镇设立13个巡回审判点,专门负责审理当事人双方均居住在审判点附近各村的民商事案件。巡回法庭每周到巡回审判点办公一天,并委托村委或司法所提前公布开展巡回审理时间,通知各方当事人到审判点,就地开庭审理、就地进行调解。对直接起诉的案件当场办理立案手续。

    二是对行动不便或者农忙时到巡回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深入到群众家中或田间地头开庭审理案件。邀请当地基层乡村干部配合,组织村民近邻旁听。当庭辩法析理进行调判,用简单易懂的语言以案讲法,使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

    三是印制“便民服务卡”,将法院各党组成员及业务庭庭长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进行公布,发放到乡镇司法所、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矛调中心以及当地群众手中,并通过实行电话立案、口头立案等简易方式,随时随地提供便民服务。

    四是注重调解,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每起案件调解至少不得少于三次。运用包括法律、伦理、道德、情理在内的多元调解方式,邀请案件所在地乡村干部、当事人近邻参与调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认真做当事人疏导工作,力求案结事了,真正达到化解群众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效果。

    自开展巡回审判活动以来,该院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坚持不懈地深入乡村,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坚持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真正体现了“人民法官为人民,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执法理念,从根本上缓解了人民群众诉讼不便的问题。截止目前该院共开展巡回审判15次,当场调解纠纷5件,当庭宣判案件4件,解决了群众在诉讼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张占林    

文章出处:淇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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