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淇县法院认真分析原因,从抓管理入手,采取多项措施,确保执行积案取得明显效果。截止目前,该院积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任务目标完成100%。
一是实行执行案件责任制,将所有执行积案确定责任人,执行责任人员应接到案件后,应按照法定执行期限的一半时间执行完毕,否则执行责任人员要写出书面报告说明不能按期执结原因报院监察室问责办。二是实行执行积案公开制,将执行积案承办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执行积案的立案时间、执行案件执行期限、委托评估拍卖等向社会公布,增进当事人、社会公众对执行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接受案件当事人的监督。三是对当事人有争议的事实和证据,实行公开听证,认真听取执行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对积极化解矛盾采取和解形式结案的执行积案,年终绩效考评适当加分。四是实行案件跟踪通报制,强化执行案件的流程管理,由立案庭将立案时间、执行法官、结案期限等内容输入微机,及时掌握执行动态,对于执行期限即将届满的,及时发出督办通报,跟踪督办。五是实行换员执行制,对于无正当理由超期限执行的,院长根据立案庭的超期督办通报,确定更换其他执行法官继续执行,原承办执行人员进行离岗培训。六是建立债务人公示制度,在新闻媒体公布执行案件“赖帐户”名单,使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无处藏身,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七是对有条件的案件实行悬赏执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执行,对有重大影响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场监督执行、新闻媒体跟踪报道,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八是建立清理执行积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联系当地公安、交警、工商、保险、金融、土地、房产、车管所召开座谈会通报执行积案进展情况,研究对策。针对重大、复杂、影响大和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争取党委政法委、人大的支持,积极构建党委人大支持、职能部门参与的联动协作执行工作机制,极大地提高了执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