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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城区法院通过档案信息化建设示范单位评审

  发布时间:2016-12-02 17:15:22


    12月1日上午,省档案局业务指导处处长翟霣远、副处长张红霞、省高院档案科科长徐文杰、市档案局副局长李文晋等一行7人莅临山城区法院,对我院机关档案信息化建设示范单位认证进行检查评审。

    吕文涛院长首先介绍了山城区区情及我院的基本情况。党组成员邓海兵就我院的档案基础设施、档案管理信息化、档案数字化开展情况等方面向评审组进行了详细的汇报。随后,评审组实地查看了我院电子档案扫描现场、档案员办公室、阅卷室、电子卷宗使用操作演示、库房设备和各类卷宗等档案资料保存情况。经过认真细致的考察,评审组进行现场评分,我院以92.5分通过了档案信息化建设示范单位评审。

    最后,翟霣远处长对我院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希望院领导继续重视档案信息化工作,发挥示范作用;二是加快档案数字化步伐,并实现全文检索;三是加强档案数字化成果运用;四是建议按照档案法的规定对有关人员奖励。

责任编辑:悦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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