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11月30日,在中国第三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鹤壁中院举行新任职法官宪法宣誓仪式。16名法官身着法袍,面向国徽作出庄严承诺。鹤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明,鹤壁市人大常委会选工委主任许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调研员王燕燕出席宣誓仪式,仪式由鹤壁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贺曦主持。
宣誓前,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调研员王燕燕宣读了关于李晓晔等同志任职的通知,16名新任法官职依次接受了许欣主任颁发的任命书。在鹤壁中院院长刘明的监誓下,执行局局长李晓晔带领全体新任职法官面向国徽进行宪法宣誓。随后宣誓法官代表郝占峰、青年法官代表运文静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市人大常委会选工委主任许欣在宣誓结束后做了重要讲话,他详细阐述了施行宪法宣誓制度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并向新任法官提出三点希望。一是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提升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勇于担当的精神,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是要立足本职、争创一流工作业绩。在工作中要坚持严以用权,时刻牢记自己肩负的社会责任,做一名人民信赖的好法官。三是要严格自律、主动接受监督,时刻把自己置于党的组织之中,自觉接受党组织的领导,自觉接受法律、人民群众及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真正做到清清白白做事,干干净净做人。
刘明院长在宣誓仪式上对新任职法官表示祝贺并指出:作为一名法官,要牢固树立法律权限不能突破、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真正把法治内植于心、外践于行。要把依法办事作为根本要求,落实司法责任,确保公正司法。要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开展工作、解决问题作为基本遵循。同时,作为一名人民法官,要具备把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法律智慧,敏锐地洞察社会现实的方方面面,以及不同主体的利益呼声,在既有法律规范前提下,智慧地解决各类矛盾纠纷。
同时,刘明院长向新任职法官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正确看待得失,以平常心对待职位高低、权力大小、利益得失。二要始终远离低俗,为了法官职业的选择,甘守清规,严守铁律,自觉抵御金钱、关系、人情的进攻。三要过好阳光人生,提高自律能力,主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做到光明磊落,清正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