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法院行政审判庭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坚持“四注重”,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工作,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了公正司法和司法为民。
一是注重诉讼指导和风险提示。引导当事人依法、及时、正确的行使诉讼权利,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注重发挥主观能动性。有针对性的以案说法,充分行使释明权,运用庭外协调等方法,督促行政机关主动改变或撤销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或动员诉求无合法依据的相对人息诉,把矛盾化解在庭外。
三是注重沟通与协调。通过与涉诉较多的行政机关进行座谈、研讨、回访等形式,提出司法建议,分析原因,解决问题。为了响应省政府的“企业服务年”的号召,在与企业有关的案件中,主动与企业取得联系,与他们沟通,帮助企业走出困境。
四是注重司法监督。对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不护短、不遮掩,该撤销的撤销。对行政机关在执法中存在的不规范、有瑕疵的问题,多提司法建议和改进方法,规范具体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