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外表娴静,但内心却饱含热情;她做人低调,但工作却极为出色;她的肩膀看似柔弱,身上的担子却重千斤;她没有惊天动地的丰功伟绩,却以润物无声的真诚赢得人民群众的赞誉;她没有震憾人心的豪言壮语,却时刻牢记司法为民宗旨,把每一位来访群众当成自己的亲人。她是一个柔肩挑重担的人民法官,一个舐犊情深的慈母,一个顾家爱家的贤妻,一个孝顺贴心的女儿。多重角色的叠加在她身上没有顾此失彼的无奈和彷徨,而是从容地演绎出了巾帼花开别样红的动人风情。
她,就是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王珂。
公正司法,定纷止争。法律起源于纠纷,司法起源于解决纠纷。依法处理矛盾纠纷案件,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民商事案件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一时疏忽,就可能导致矛盾激化,甚至演变成刑事案件。为此,王庭长在审判活动中始终讲求办案策略和方法,注重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以便妥善地化解矛盾。在案件的审判过程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认真的解决好每一个纠纷。基层法院,案多人少。基层法官面对的是各种形形色色的当事人。我们民三庭王珂庭长是一个非常好的人,非常平易近人,就像我们的大姐姐一样,因为院里工作安排,王珂庭长还兼着汤河法庭的工作,可以说是两个庭室的重任一肩挑。在平常案件审理的过程中,为了能够真正的做到案结事了,使双方当事人都满意,王庭长抱着只要有一丝希望就永不放弃的信念,多次将原、被告通知到法院,从情、理、法多角度给双方当事人做深入细致的思想疏导工作,并且提供几种合理的调解方案,让当事人参考,经过王庭长的不懈努力,原、被告双方经常化干戈为玉帛,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在王珂庭长的带领下,民三庭使很多矛盾非常尖锐的案件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真正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无私奉献,舍小家为大家。身为家中长女,王珂庭长可谓上有老下有小,而王庭长的爱人又在外地工作无暇顾及家庭,照顾家庭的重担全部落在了王庭长身上。王庭长的父亲身染重病,身为长女还要照顾弟弟妹妹,孩子又小,王庭长经常是家、医院、单位来回赶,忙的时候连饭都顾不上吃。有人建议王庭长放个假休息一次照顾家庭,但是王庭长拒绝了,她说“我累点苦点没什么,庭里的工作不能落下”,每天早上天刚亮就要起床给孩子做饭,然后送孩子上学,每天下班以后匆匆吃些饭,就要去医院照顾父亲。就这样,王庭长看似瘦弱的肩膀扛起了千斤重担。
王庭长不仅在工作上保持严谨认真的态度,在生活上也始终保持清正廉洁、一身正气。多年来,他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不怕得罪人。他常常说“作为一名法官,如果不能经受诱惑,不能耐住清贫与寂寞,就难以守住道德、法律底线,必将站在被告席上,接受人民的审判”。
王庭长没有什么豪言壮语,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无闻地奉献自己的一切,努力做一名让党和人民满意的好法官,为山城法院的审判工作做着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