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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城区法院:执行多举措攻坚克难兑现胜诉方权利

  发布时间:2016-09-23 18:07:19


    近年来,山城区法院执行局在院党组的领导下,依靠地方党委,借助执行信息化,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将省院开展的“百日执行风暴”延长,“刮起全年执行风暴”,全力打响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该院执行局在鹤壁市法院系统考核中连续四年名列第一;被市政法委、市劳动社会保障局评为全市满意的政法单位;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单位”;被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三等功;获全省“执行攻坚月”活动先进集体称号,并被推荐为全省涉执信访先进集体;还涌现了“办案标兵”、“全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中办理先进个人”等一批个人荣誉。2016年至今,已收案  606件,执结506件,结案率77.49%。

    假日执行 团聚不了的中秋节

    “中秋节你们还上班?”被执行人李某中秋节接到执行干警的电话感到很意外。

    “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春节我们也会来找你。”

    9月15日,中秋节,10时30分。山城区法院执行干警接到线报,称被执行人李某所有的别克轿车出现在山城区裕隆超市旁边的胡同内。执行干警立即向局长作了汇报,局领导安排五名执行干警立即赶赴现场,对该车采取扣押措施。到达现场后,执行干警多次和被执行人联系,督促其主动将车钥匙送来,配合法院执行,否则将依法将车辆拖走扣押,在执行干警的震慑下,被执行人主动配合法院完成了扣押手续,案件得到顺利执结。

    执行难的一大症结在于找人难,山城区法院执行干警利用节假日当事人在家的时机,放弃和家人欢聚的时刻,主动加班加点寻找被执行人成为执行常态,让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消除可以逃避执行的侥幸心理,让胜诉的当事人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安心的过一个欢聚的节日。自开展“百日执行风暴”以来,通过节假日执行,已顺利执结案件30件,拘留老赖7人。

    曝光失信 督促老赖主动履行

    “我又不坐飞机、高铁,我又不去银行贷款,法院将我列成老赖,别人又不知道,能咋?”

    针对很多失信被执行人以为社会大众不能知晓其失信行为的心理,山城区法院在“百日执行风暴”中加大执行和曝光老赖力度,通过媒体、网站、宣传栏、办公楼LED显示屏等平台向社会大众公布老赖名单,每天将老赖的失信信息在视为市政府门口人流量最密集的世纪广场LED显示屏早6时至8时、下午16时至22时滚动播出,在乡镇、街道、社区、村庄主要交通路口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标语,使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为社会公知,形成“没人敢跟老赖做生意,没人敢和老赖做朋友”的社会效果,压缩其社会生存空间,迫使其主动履行义务。目前,已有30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因为被列成了失信被执行人主动来法院履行义务,执结标的360多万元。

    保护弱者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要了几年的帐,你们几天就给我要了回来,我给你们送个锦旗吧?”

    “这些钱都是你们辛苦赚的,锦旗不用送,省些钱回家买点吃的也好。”

    前几年,年过七十的两位李姓老人,经人介绍给刘某在工地上看工地。夏天风吹日晒,冬天冷风刺骨,每天晚上还要在工地上巡夜,一天才挣几十块钱,但就是这每天几十块钱的工资,刘某却一拖就是两年多。两年来,两位老人要钱跑了无数趟,无奈之下将刘某起诉至山城法院,案件胜诉后,两位老人来执行局询问情况,执行干警得知两位老人的具体情况后,当天就驱车六十多公里,在一建筑工地上找到刘某,告诉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严重后果,并明确告知如果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将依法将其移送到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刘某当场拿出了执行款,案件得到顺利执结。

    重视保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在“百日执行风暴”中市工作重点。凡是涉及农民工权益的执行案件,山城区法院执行局一律优先执行,找到被执行人后,凡是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一律进行拘留,构成刑事犯罪的,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让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法用工者付出应有代价。自“百日执行风暴”活动开展以来,共执结涉农民工案件35起。

    打击拒执 让拒执者带上枷锁

    “不就是欠点钱吗,能犯多大的法,我就是不给,能怎么样?”被执行人李某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因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被判了刑。

    因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李某被诉至山城区法院,法院判决李某承担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92066.18元。该判决生效后,李某为了逃避法院的执行,将其在内蒙古达拉特旗苏家沟煤矿工资收入转移至弟弟李某某的银行账户内,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利,加大打击“拒执老赖”的力度,执行局将被执行人李某移送至鹤壁市公安局山城分局,最终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该案于2016年7月27日被省高院评为河南省十大“拒执”犯罪典型案例。

    拒执罪是打击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一把“利剑”,在“百日执行风暴”中,山城区法院执行局积极争取党委政法委的领导和支持,认真落实与公安、检察等机关联合制定下发的打击拒执犯罪文件精神和要求,积极沟通与协调,实现快侦、快诉、快判,形成打击拒执犯罪的工作合力。推进拒执犯罪自诉案件工作,依法快捷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定期公布典型案例,形成打击抗拒执行犯罪的高压态势,自活动以来,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7起,2起案件向法院提交了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自诉状。

    换员执行 强化执行内部监督

    “我感觉这个执行员没有给我好好执行,怎么办?”

    为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有效防止消极执行、违法执行等现象的发生,山城区法院执行局在执行工作中推行换员执行机制,强化对执行工作的内部监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山城区法院换员执行机制规定:在执行中发生当事人合理怀疑执行员有“吃、拿、卡、要”违法行为的;当事人认为执行员“冷、横、硬、推”的;当事人因其他案件对执行员严重不信任的;三个月内执行员未完成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任务的;六个月未执结,当事人对解释不满意的;当事人对督办结果不满意的这6种情况,当事人可以申请换员执行。执行过程中发生回避、应并案执行的;执行员消极执行,违法执行的;重大信访案件这3种情况,执行局局长依职权更换执行员。执行过程中发生因执行员措施不当,致使被执行人上访的;执行员同被执行人对立情绪严重,继续执行可能矛盾激化产生不良后果的这2种情况,执行员可申请更换。该院将执行人员分为四个执行小组,规定对发生上述情况的案件,由各执行小组相互转换进行“换员执行”。自“百日执行风暴”换员执行以来,该局共换员执行案件10起,无一起引发当事人信访,执行工作基本上实现了良性循环。

    异地管辖 排除行政干预

    “法院判决乡政府还我钱,乡政府一直不履行怎么办?”

    “可以异地管辖,排除行政干预。”

    按照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鹤中法【2016】48号文件精神,为最大限度保护申请执行人权益的原则,实行选择性的异地执行,对以下几种情形异地执行:①被执行人为当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②被执行人为当地村委会的;③被执行人为当地重点企业的;④被执行人涉及特殊人群,有可能产生地方保护的;⑤其他应当异地管辖的执行案件。

    实行异地管辖,可以最大限度的排除行政干预,以及可能出现的熟人托关系的消极执行,对于解决执行难,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院向其他法院移送执行案件20件,还有3件当事人知道要移送执行后直接履行了法定义务。

    推出新招 开拓执行思路

    山城区法院执行局在“百日执行风暴”中,不仅合理利用传统的查、冻、扣等措施打击老赖,更是拓展思路,运用新的方式方法解决申请执行人债权难以实现的问题。

    近日,某公司开展了债权置换业务,可以将判决书、调解书确定的债权以置换的方式折抵房产首付款。该公司在鹤壁市以某小区为依托,置换债权人手中暂时无法兑现债权,以折抵该小区房产首付的形式完成置换,降低了债权人维护自身权益的成本。山城法院执行局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经过认真核实,主动与该公司取得联系,并向申请执行人推荐了这一解决方案。这种解决问题的方法以一比一的置换比例使债权人的债权得到了充分保障,受到了申请人的广泛好评。现在已有9名申请人与该公司进行了接洽,其中2起达成了协议。

    债权置换这一新的执行思路,首先让申请人的债权得到实现,降低了维权成本,其次拓宽了企业的业务来源范围,降低了经营成本,最后减轻了法院执行工作的压力,解放了司法资源,提高了执行效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应和社会效益,并为以后的执行工作拓展了思路,丰富了执行手段,向解决执行难的目标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责任编辑:张亚平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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