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说:强扭的瓜不甜。今年4月份,一起没有感情却连扯三年的婚姻纠纷案,在鹤山法院法官的调解下,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
原告王某(女)诉称,1994年经人介绍,原告与被告结婚,结婚后生有一子,由于婚前缺乏了解,不知被告李某是好逸恶劳,吃喝嫖赌样样恶性俱全的人,婚后两人经常为生活琐事小则吵吵闹闹,大则大打出手,而且被告对家里的一切不管不问,即便自己和孩子生病被告仍是无动于衷。原告多次找亲朋好友劝说,但被告仍不知悔改。原告与被告从2006年分居至今,精神极度痛苦。被告对原告所称事实予以否认,但认为两人之间感情确已破裂。经承办法官多次到当事人家中做工作,双方均不同意和好。承办法官因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而且双方都不存在婚后财产,不存在财产分割问题,就针对儿子的抚养问题进行了调解。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原告王某和被告李某离婚,儿子由被告抚养,学费由双方各承担一半。一场历经三年的家庭纠纷,在法官的主持下平和地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