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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百姓的贴心法官—冯小明(讲干警故事 树法院形象)

  发布时间:2016-09-10 08:25:50


    浚县人民法院新镇人民法庭庭长冯小明,作为一名法学本科大学生,80后的小伙子,一心扎根基层人民法庭,踏踏实实地办理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普通民事案件,难怪有的大学同学说他“傻”。作为一个儿子、父亲、丈夫,家里的顶梁柱,家中的事从来不上心,一心扑在工作上,难怪家里人说他“指不着”。但作为一名基层人民法庭庭长、人民法官,接触过或是熟悉他的老百姓,提起他都竖起大拇指,夸他是基层老百姓的贴心法官。

    从一名2005年考进法院年轻大学生,迅速成长为一名深受基层百姓喜爱的青年业务骨干,凭得就是自己对党的无限忠诚、对人民的满腔热情和对法律的不懈探求,靠的是自己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高尚的法官人格魅力、精湛的司法业务水平。

    工作中他根据基层法庭案件特点,总结出了维护当事人、特别是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四不原则”。即:一是融法、理、情于一体,设身处地体察当事人的疾苦,决不下与情理不符的判决;二是认真履行“释明”义务,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决不让弱者因为不懂怎么打官司而吃亏;三是深刻理解法律精神,用足用活法律,决不让有理的当事人得不到公正判决;四是快审快结,让当事人得到最快最好的救济,绝不让正义晚点。

    今年春节临近,他还在屯子法庭工作。浚县王庄镇30多名农民工因拿不到工资到镇政府和县政府上访。冯小明接到电话后,立即赶到现场,耐心劝导情绪激动的农民工,引导他们走法律途径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作做通后,他不仅当场为他们办理了缓交诉讼费手续受理了案件,还及时地详细了解案情,立即找到了包工头郭某做他的调解工作。他耐心地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并从《河南法院网》上调取了同类案件的判决书,为郭某讲解判决的法律依据和道理,以及不履行义务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经过他耐心讲解,郭某当场与农民工达成调解协议,承诺春节前将拖欠的工资兑现完毕。

    达成调解协议后,他一直跟踪案件的后续执行,积极帮助郭某向相关企业追要拖欠的工程款。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11天的连续奔波,为郭某追回了10余万工程款,确保了涉案农民工在春节前全部领到了自己的工资。涉案农民工、郭某和乡镇干部都说他办事用心,是个值得依赖的贴心法官。

    2007年到基层法庭工作以来,他每年办案都在100起以上,而且没有发生过一起信访案件。2015年立案登记制以来,他勇于担当,克服基层法庭案多人少的问题,全年结案284起,全院个人办案最多。

    由于工作突出,该同志曾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2013年被评为“鹤壁市第六届优秀青年卫士”, 2015年5月被评为“鹤壁市文明职工”,2015年12月被评为“鹤壁市文明政法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2016年6月被评为“河南省文明职工”。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浚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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