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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滨区法院家事审判改革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6-06-21 11:56:32


    6月20日,在淇滨区法院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原告赵某撤回了对丈夫吴某离婚的诉讼请求,这对重新组建的家庭重归于好。

    原告赵某与被告吴某均为60后,双方均为再婚,二人婚前也各自育有子女,自2000年结婚登记后,两个原本互不相识的家庭,因此联在了一起。尽管平常也会因为一些家务事发生争执,但是夫妻感情也算融洽。但从2013年起,双方因为子女结婚财产分配上产生矛盾,家庭成员之间意见不合,互不让步,原本和谐的家庭从此争吵不断。赵某曾先后两次到淇滨区法院起诉离婚,后来均撤回起诉。2016年2月,原告第三次起诉到淇滨区法院。承办法官多次向双方了解情况,并耐心细致的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了解到双方因对各自子女的财产投资等原因导致矛盾,这正是重组家庭普遍存在的问题。承办法官认为该类矛盾经过充分沟通后有很大和好可能,应当调解先行,动之以亲情,晓之以法理,进行大量沟通疏导工作,对双方鸣响警钟,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家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被告的子女也各自反省,向继父母承认错误,诚恳道歉,希望二老重归于好。夫妻二人也以宽大心胸包容了子女的任性,原、被告双方就家庭矛盾处理、生活支出达成婚内协议。原告赵某向法院申请撤诉,夫妻二人保证在今后的生活中要互敬互爱,走好人生道路。

    俗话说“半路夫妻不容易,互敬互爱要珍惜”。 本案中原、被告均系再婚,两人的结合是真正意义上两个家庭的重组,存在重组家庭的全部矛盾,甚至更加突出。原告已是第三次起诉,矛盾及负面情绪堆积增多,案件调解难度随之增大,需要法官倾注更多耐性。本案中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背靠背调解,每次调解之后电话跟进,为原告排除情绪障碍,也为被告争取和解机会,力促破镜重圆,体现了良好的人文关怀和人文精神,同时也体现出家事审判温暖促和的优势。

    淇滨区法院作为2016年全省法院家事审判试点法院,积极探索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将过去那种冷冰冰的“坐堂问案式”审判方式改为“心理疏导式”调解模式,抓住配偶之间的矛盾纠纷,利用亲情和社会的力量共同疏导,促使双方珍惜婚姻家庭生活,避免家庭这个社会细胞产生矛盾。特别家事纠纷往往涉及夫妻间、亲属间的情感问题,不仅需要回望过去,更要面向未来,把当事人的情感修复和家庭关系的改善,作为家事案件审理的价值追求。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淇滨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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