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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中院副院长亲任审判长并当庭宣判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16-06-03 16:37:38





    2016年6月3日上午9时,鹤壁中院副院长贾立新亲自担任审判长,会同民三庭庭长翁煜明及审判员甄瑛歌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部分庭长、审判人员及社会公众旁听了案件审理。

    庭审中,审判长娴熟驾驭庭审,根据各方当事人的上诉及答辩意见,归纳了庭审争议焦点,并组织当事人进行充分有效的陈述、举证和辩论。庭审进行了一个多小时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遂对该案进行评议。合议庭经评议后认为上诉人牛某某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随着一声铿锵有力的敲击,审判长落下法槌,当庭宣判驳回其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庭审结束后合议庭组成人员就案件审理中的法律问题向当事人及社会公众进行了释法。

    近年来,鹤壁法院民间借贷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2015年9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施行,为审理该类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提供了较为全面的法律依据。合议庭通过判后释法,解答社会公众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法律咨询,提高了社会公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该院院长、庭长带头办案常态化,发挥了院庭长率先垂范作用,促使了优质审判资源回归审判本位,推进了法官职业化建设进程,引领了审判作风转变,缓解了案多人少压力,提高了审判效率。院领导担任审判长并主审案件,能充分认知并及时发现审判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总结经验,针对性提出可行性建议,促进全院审判水平的提升。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鹤壁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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