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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中院副院长教听众如何进行“民告官”诉讼

  发布时间:2016-05-11 08:54:41




    2016年5月10日早上7点半,鹤壁中院副院长张合庆、行政庭庭长孙长付,走进鹤壁市广播电视台直播间,参与“政风行风面对面”节目,介绍《行政诉讼法》实施一年来鹤壁法院行政案件的审理情况,通过电台教听众朋友在行政诉讼中如何申请立案、收集证据、参与诉讼等。

    张合庆副院长介绍,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从2015年5月1日起开始实行,至今已运行了一周年。它的施行,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完善法律监督体系等都具有重要意义。实行立案登记制后,降低了行政诉讼门槛,扩大了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解决了立案难问题,有效保障了行政诉讼中的原告诉权问题。实行一年来,行政诉讼案件大幅增加,自2015年5月4日至2016年5月4日,全市法院共立案受理一审行政案件969件,是2014年全市法院受案总数的4倍,是2013年全市法院受案总数的12倍。其中,中院受理了585件。

    就行政案件的管辖,张合庆副院长提醒听众朋友,目前全市法院实行推磨式异地管辖,即:浚县法院受理诉淇县乡镇政府及行政机关的一审行政案件,淇县法院受理诉鹤山区的一审行政案件,淇滨区法院受理诉浚县及诉市直机关的一审行政案件,山城区法院受理诉淇滨区的一审行政案件,鹤山区法院受理诉山城区的一审行政案件。此外,鹤壁中院还负责受理诉濮阳市政府为被告的重大行政一审行政案件。这样既方便案件的分散消化处理,又便于切实通过行政诉讼解决实质性问题。听众朋友如何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涉及不动产的可延长至二十年。对征收、征用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等,也可提起诉讼。

    为了进一步强化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张院长说,2015年7月份,鹤壁中院专门出台了《关于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的范围、告知、备案、通报等做了相应规定。

    节目直播过程中,张合庆副院长接听了听众拨打的热线电话,就行政诉讼案件中的举证问题,执行问题等进行了具体的解答。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鹤壁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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