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根据河南省法院、鹤壁市委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部署安排,结合鹤壁中院学习计划,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明主持召开学习讨论活动,重点学习了中央、省、市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重温了《中国共产党党章》,并围绕“做合格党员法官”进行了专题讨论。
会上,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就政法队伍建设和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做出的重要指示精神,鹤壁市委书记范修芳在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会上的讲话精神。同时,与会人员还围绕“什么样的法官是合格党员法官”、“如何做一名合格法院工作者”,结合法院法官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实际,从理想信念上、党员意识、廉洁自律意识、业务能力提升等多个方面进行了专题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合格的党员法官和法院工作者必须做到,一是要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从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要树立宗旨意识,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一切工作从司法为民出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增长的司法需求。三是要树立规矩意识,坚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守法律底线。四是树立党员意识,要敢于担当,要敢为人先做表率,在困难面前迎难而上绝不退缩。五是要做到业务能力过硬,要勤于学习业务知识,积极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六是要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牢守底线,不触红线,干净办案,要能守得住寂寞,耐得住清贫。
刘明院长指出,本次学习讨论先学理论后进行专题研讨的形式新颖,大家畅所欲言,取得了良好效果。一是态度认真,大家都能做到围绕主题,认真思考,准确表达了自己的思想认识。二是准备充分,每个人的发言都内涵丰富,感情深厚,非常发人深省,很受启发。三是结合实际,谈感受提问题紧贴各自工作实际,突出问题导向,观点全面实效性强。要把先学习后讨论这种成功模式复制到各支部集体学习中去,党组成员要通过“双重生活会”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增强支部学习效果。
就如何开展好“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刘明院长强调,“全国模范法官”、被群众亲切誉为“知心法官”的黄志丽同志就是法院系统合格党员法官的典型代表,要从她的身上找差距、查不足,争做黄志丽式的合格党员法官。法院工作同样离不开像陈海发同志那样,具有工作主动性和忘我性、精益求精、富有使命感和责任感的法院综合部门党员干部,只有业务部门和综合部门共同努力,相互配合,才能共同推动法院工作向前发展。鹤壁中院“两学一做”专题教育要谨遵上级要求,按照既定方案,与学习黄志丽、陈海发同志典型人物先进事迹、与“做合格法官”学习讨论活动结合起来,用先进人物、先进事迹感染和引导广大干警,争做合格党员、合格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