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4日中午,淇滨区法院院长薄报亮亲手将30多万元的赔偿款交到了申请人张某和其女儿任某某的手中,母女俩抱头痛哭。
一个四口之家,本该其乐融融的尽享天伦之乐,但一场事故却使这一和美的四口之家瞬间支离破碎。张某的丈夫任某在我市鹤山区一物流企业内上班期间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家里本来就困难,这下又没了顶梁柱,这对张某家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处理完丈夫的后事,张某与企业协商解决赔偿事宜。协商无果后,张某和两个女儿向法院提交了诉状。经过两级法院审理,最终判决该物流企业赔偿张某和两个女儿赔偿款共计3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该企业仍不履行。无奈之下,张某遂到淇滨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希望法院能还自己一个公道,让生者存有希望,让逝者安息。淇滨区法院执行局在受理张某的执行申请后,第一时间前往鹤山区向该企业送达执行通知书,该企业在收到执行通知后仍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后经调查发现,该企业法定代表人胡某在我市淇滨区某小区有房产,执行局长立即安排精兵强将寻找胡某的下落。功夫不负有心人,就在腊月二十五这天下午,该案出现了重大转机,执行局干警得知胡某刚刚离开家准备前往高铁站,这是一条重要线索,执行法官抓住时机,迅速出击,在胡某居住的小区门口将胡某拦下,并将其带到执行局。经初步询问,胡某对其公司的赔偿义务明确不愿意履行,并认为自己作为法定代表人不应该承担责任。执行法官耐心地向胡某解释了法律的相关规定,告知其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应承担法律责任的几种情形。最终,经过长达7个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胡某明确表示第二天上午将赔偿款交到法院。
腊月二十六上午,张某和女儿任某某从淇滨区法院院长薄报亮的手中接过拖欠已久的赔偿款,并在确认赔偿金额的文书上摁下指纹后,泣不成声。
淇滨区法院在市中院统一组织的“春雷”集中执行活动中,集中优势资源,着力打击各类软施硬抗、规避执行的行为,用足用好各项强制执行措施。截止目前,淇滨区法院已对29名被执行人实施拘留,执结18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