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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察言观色”巧用执行威慑力 被告当即履行

  发布时间:2016-01-21 15:37:52


    2016年1月19日,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干警利用法律的威慑力,成功处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2014年3月1日,刘某受李某的雇佣,在南水北调工程鹤壁段工地干活,在施工过程中,原告不慎摔伤。随后,刘某与李某达成调解协议,由李某赔偿刘某医疗费30000元,一星期内付清。但在履行过程中,李某一直推脱,截止2015年2月仍未付清。2016年1月12日,刘某诉至山城区法院,要求李某支付拖欠赔偿款项。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立即向李某送达应诉手续,在送达应诉手续的过程中,承办法官向被告再次告知其诉讼权利,并询问其案件情况,李某对刘某的诉称无任何异议,但一直称其没钱。

    在与李某接触的过程中,李某说话声音异常激动,神情也很紧张,一直向法官询问拒不履行裁判文书的后果。承办法官便依法告知其,申请强制执行的话可能会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并纳入失信黑名单,不仅造成其信用度降低,在以后申请银行贷款、外出等都会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

    最终,在执行力的威慑下,李某于法院送达应诉法律文书的当天,与刘某取得联系并将所欠款项支付给刘某,刘某到法院撤回起诉。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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