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法院信息

鹤壁中院召开关于减刑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6-01-13 16:55:47



    1月13日,鹤壁中院召开了减刑工作相关情况新闻发布会。《河南法制报》、《东方今报》、《大河报》,《鹤壁日报》、鹤壁新闻网等媒体的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鹤壁中院宣教处处长李瑜主持。

    会上,鹤壁中院审委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苗青向媒体就鹤壁中院2015年减刑工作相关情况、新形势下减刑工作的新举措进行了新闻发布。发布会在介绍了“刑罚”、“刑罚执行”及“减刑”等与减刑相关的法律概念后,对2015年鹤壁中院减刑基本情况及减刑举措进行了发布。2015年度,鹤壁中院共审理鹤壁市监狱提请减刑案件89件,其中裁定准予减刑88件,决定不予减刑1件;另有撤销减刑1件。89件减刑案件中,首次减刑为87件,第二次减刑2件。获得减刑罪犯的人数总体占在押罪犯的16.79%,全年平均减刑幅度为5个月22日。随着减刑制度的完善,鹤壁中院对罪犯减刑工作从严把握的趋势不变,罪犯平均减刑幅度稳中有降。同时,鹤壁中院加大阳光司法力度,实现了所有减刑案件100%开庭审理,其中1人为监外公开开庭,所有案件人民陪审员都全程参与。

    同时,鹤壁中院加强减刑案件实质化审理,推行省法院倡导的“罪犯确有悔改表现证明制度”;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具体落实;积极接受监督,推进司法公开;完善撤销减刑制度;建立法院与检察院、监狱的互通机制;注重对在狱罪犯的法制教育及道德教化等。

    苗庭长介绍,2016年,鹤壁中院将继续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对减刑工作的监督,不断探索、完善“确有悔改表现证明制度”;积极探索深化公开减刑的各项措施,促进“阳光审判”;从严把握“三类罪犯”减刑;不断提升法官司法能力,努力提升工作水平,提高减刑的质量和效果。

    发布会上还对二起典型案例进行了公布,省、市媒体就社会关心的问题,如什么是“减刑证明制度”、“为什么减刑证明制度是减刑由审批制度向审理制度的转变”、“转变的具体体现”、“如何确保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具体落实”等进行了提问,苗庭长现场一一进行了作答。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鹤壁中院    



关闭窗口

地址:鹤壁市兴鹤大街与鹤煤大道交叉口   举报电话:0392-3380901   邮编:4580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