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6日,山城区法院吕文涛院长亲自将执行款发放到9名女农民工的手中。看着手中来之不易的血汗钱,想着连日来法官不辞辛苦的工作,几名女农民工都激动的不知道该怎么表达喜悦和感激之情……
田冬枝等9名妇女为山城辖区鹿楼及周边乡村民。2007年,为解决生计,减轻家庭经济负担,来到某建材公司打工,在生产车间从事繁重的煤矸石砖码柸工作。这项工作一干就是七、八年,期间双方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长期的高强度劳动使得这些女农民工的手指关节都产生了变形。2013年9月底,因市场效益不好,某建材公司进行生产结构转型,通知这九名女农民工回家待岗。因经济收入断绝,生活出现困难,这九名女农民工迫于无奈,诉至山城区法院要求公司支付生活费及经济补偿金。
该案判决生效后,9名女农民工申请执行。山城区法院吕文涛院长得知该案后,当即指示承办干警加大执行力度,务必将执行款赔付到位,以解决这些女农民工的家庭生计。
山城区法院执行干警董晓涛、杨爱丽认真阅读案件卷宗,了解案情事实,立即对被执行单位进行实地走访,去往多家银行细心查阅被执行人财产,发现被执行单位确实无财产可供强制执行。
眼看这些女农民工的经济利益得不到切实保护,执行干警董晓涛、杨爱丽不嫌麻烦,多次到被执行单位做思想工作,又把被执行单位的现实情况分析给这些女农民工听,希望双方能达成和解。
最终,在执行干警董晓涛和杨爱丽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某建材公司同意先期支付人民币27000元以解决她们的燃眉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