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浚县法院院长韩明文给农民工家属送赔偿款

  发布时间:2015-12-07 11:22:03



    12月4日下午,浚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韩明文到浚县黎阳办事处吴村,为农民工家属送去赔偿款。

    2014年4月2日,浚县黎阳办事处吴村农民工吴卫军在路桥公司承建的梅大高速公路东延线二标段工地施工时,不幸意外死亡。经协商,路桥公司同意一次性赔偿工亡赔偿金共计77万元。路桥公司除支付部分款项外,迟迟未能支付剩余的402000元。吴卫军的父母、儿女起诉到法院。

    诉讼中,经承办法官多方做工作,被告路桥公司同意将剩余款项打入法院账户。浚县法院依法做出判决后,路桥公司在法院的督促下及时的将执行款赔付到位。韩明文院长亲自上门将赔偿款送到当事人手中。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浚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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