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鹤壁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袁希利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江振华诈骗一案。
2011年3月以来,被告人江振华利用城乡小康发展河南中心副主任身份,通过夸大、编造河南大学创业大厦等项目,多次骗取被害人郭文祥、叶林琴夫妇钱款共计1100万元,并以运作项目需要花钱送礼为由将其中195万元非法占为己有,用于偿还个人借款、借给他人使用以及个人消费支出。2015年8月28日,淇滨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江振华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
庭审前,袁希利副院长认真阅卷,拟定庭审提纲,做了充分的庭前准备工作。庭审中,袁希利副院长认真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并围绕上诉人江振华是否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等争议焦点,积极引导控辩双方举证、质证和辩论,充分保障庭审各方合法权益。庭审共持续两个小时,整个过程依法规范,举证质证层次分明,法庭辩论精彩激烈,法庭秩序井然有序。鉴于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日公开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