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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法院国家宪法日集中开展“助力涉农维权”活动

  发布时间:2015-12-03 11:23:12



鹤壁中院副院长贾立新开庭审理案件


鹤山区法院院长李晓晔开庭审理案件


鹤山区法院院长李晓晔成功调解案件

    为开展好第七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案件活动,在“12•4”第二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鹤壁中院及下辖5个基层法院在12月2日以涉农维权为主题,选定涉及农民工、三留守等弱势群体维权相关案件,由院长、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院长带头办案助力涉农权益保护。

    12月2日上午9时,鹤壁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寺湾井诉李太和、鹤壁市鼎鑫劳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在鹤山区法院开庭。事情源于2012年2月李太和与鹤壁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寺湾井签订劳动合同,李太和在该公司寺湾井井下工作,2013年8月31日在工作中李太和被井下矿车挤伤左腿,造成左小腿多发性骨折,被认定为工伤、十级伤残,向鹤壁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寺湾井索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9800元,一次性就业补助金1980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3100元,节假日加班费13219元;生活费5600元,失业救济金7200元。仲裁裁决作出后,寺湾井虽然支付了其他费用,但对节假日加班工资仍持很大异议。该院李晓晔院长担任审判长亲自审理并给三方做调解工作。最终,原告主动撤回起诉,当庭给付李太和节假日加班工资3209.7元。

    这只是鹤壁法院加大涉农维权活动力度,组织开展“院长庭审直播助力涉农维权”活动的一个缩影。除了上述案件外,鹤壁法院还庭审直播了下列案件:鹤壁中院副院长贾立新审理并当庭宣判上诉人未平良与被上诉人魏爱明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山城区法院院长吕文涛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并当庭宣判原告宋志辉诉被告王素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淇县法院院长梅建桥审理并当庭宣判原告马小娣诉被告柴俊广、安阳铁龙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淇滨区法院副院长祁祎审理并当庭调解原告王文龙诉被告孙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浚县法院副院长刘海军审理被告人张彦国故意伤害罪一案。庭审通过各个法院新浪官方微博司法公开平台向社会进行全程视频直播。新浪微博还制作院长开庭专题页面,配合大V传播转发。直播过程当中,鹤壁中院还安排两级法院业务庭法官、网评员通过官方微博与网友进行互动交流。以新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司法审判过程,进一步扩大涉农维权活动的社会影响力,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12月2日当天,鹤山区法院、山城区法院还就有关本次涉农维权活动的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召开了新闻发布会,省市两级媒体参加发布会。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鹤壁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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