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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快车道” 快速解民忧

  发布时间:2015-11-27 17:47:53


    “小额诉讼程序,一次性就解决了,不能上诉,这能行吗?”家住山城区爻头村的伊大娘心里直犯嘀咕。可让她意外的是,起诉后不到一个月,庭都没有开,3500元的赔偿款还真要过来了。

    2015年8月12日,伊大娘和李某在山城区汤河街路段发生交通事故,伊大娘住院花费医疗费2800余元,经交管巡防大队认定,李某负事故主要责任,伊大娘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双方几经“谈判”,就赔偿数额始终达不成一致意见,起诉到法院后,法官组织双方再次“谈判”,伊大娘表示不愿再谈,认为没用。但承办法官没有放弃,通过给被告李某讲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计算标准,通过相似案例的说明,李某表示愿意赔偿伊大娘3500元。在法官给伊大娘打通电话,让其第二天来法庭领钱的时候,伊大娘连声感谢,虽然比起诉的数额少了500元,但伊大娘对此表示认可,毕竟对于事故的发生自己也有一定的责任。伊大娘可能给别人说不上来啥是小额诉讼,但她深切感受到了法官说的方便、快捷。

    伊大娘不知道,山城区法院针对像她这样的“三留守”人员的案件特别重视,还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坑农害农”案件,对此类案件成立了专门的立案服务窗口,各庭安排专门人员办理此类案件,同时将此类案件与小额诉讼程序相结合,目的都是为了高效办案,便民为民。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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