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鹤山区人民法院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两个责任”推进部署会议,鹤山区法院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鹤山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晓晔主持。
会议议程有三项,第一项是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高海燕传达学习10月24日《鹤山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会》精神,第二项议程是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马俊传达区纪委通报和省高院通报,最后由党组书记、院长李晓晔就下步工作提出要求,安排落实好“两个主体责任”。
为强化两个责任的落实,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鹤山区整体存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传导压力不够、上紧下松的意见,院党组专题召开党组会,研究贯彻落实,会上李院长提出要求:一是充分认识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意义,两个责任是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主体责任就是领导和管理责任,监督责任指纪检监察部门对党员干部的监督,要通过落实廉政谈话、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通报典型案例等具体措施落实“两个责任”。二是深刻理解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要求;三是要求全院干警严以修身、严以律己,努力做廉洁司法的人民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