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中旬18时左右,秦某某在一家属院内被王某某、王某、陈某等人打伤并住院治疗。案件原、被告均系未成年人,只因一时冲动发生打斗事件,造成秦某某受伤。
案件送到山城区法院法官的手中后,法官认真阅读了卷宗,并与几位未成年人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沟通后了解到,几位家长由于平常忙于工作,只重视给孩子一个衣食无忧的生活,而忽略了对他们法制、心理教育,导致仍是未成年的三位被告缺少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的导向,压力无法正确疏导,加之未成年人思想尚不完全成熟,易发生冲动、不计后果的行为,故发生了本次打架事件。事件发生后,家长们也都深刻认识到在孩子的教育上出现了问题,孩子不仅仅需要生活上亲情的呵护,更缺少不了法制、心理的教育与引导。
9月6日,案件以调解结案。三被告法定代理人到庭后对原告家长进行道歉并当场赔偿原告损失,他们纷纷表示要重新审视教育观,加强对孩子的各方面的教育与压力的疏导。
法官提醒家长,未成年人思想不够成熟,自控和辨别是非的能力都有所欠缺,有时做事不考虑后果,易发生冲动之举,这就需要家长在孩子的教育上多方发展、积极引导,同时也需注意自己的行为举止,为未成年人树立优秀、正面形象,不能只亲情呵护,忘记了法制与心理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