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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中院副院长深入监狱亲自审理减刑案件

  发布时间:2015-09-01 17:56:46


    8月28日,鹤壁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唐建福担任审判长,在鹤壁市监狱依法开庭审理孙杰龙等五名罪犯减刑案件。鹤壁市检察院、鹤壁市监狱相关人员出庭履行职务。

    庭审中,市监狱副监狱长宣读减刑建议书;服刑人员陈述了对原判决的认识、罚金及附加刑履行情况,从认罪悔罪、思想改造、学习、劳动等方面综合汇报了自己的改造情况;出庭管教干警介绍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的表现和奖励情况,出示服刑人员奖惩审批表、奖励积分汇总表等证明材料;同监舍服刑人员对被提请减刑罪犯的平时表现出庭作证。市检察院出庭检察员认真听取执行机关代表和罪犯本人的意见,对执行机关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就案件有关问题向罪犯进行讯问,发表监督意见。庭审中,唐建福副院长结合原判决,对犯罪性质、犯罪情况、附加刑履行情况及针对性改造情况进行详细询问,组织征询刑罚监督机关、执行机关意见。唐院长针对不同的犯罪、不同年龄段的服刑人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五名服刑人员感谢其合法权利在整个庭审中受到了充分尊重和保护,表示在以后的生活中,认真做到遵法、学法、守法,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整个庭审过程,庭审秩序井然、繁简得当、规范高效,对规范庭审活动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取得了良好效果。合议庭将在综合评定后作出是否准予减刑的裁定。

    近年来,鹤壁中院坚持以减刑案件百分之百开庭为抓手,确保公正、公开,提升公信力。坚持以院、庭长办案带动审判质效的提升为着力点,实现了院庭长办案的常态化,仅上半年,审委会委员参与合议庭审理案件就达259件,结案233件,真正实现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鹤壁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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