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法院信息

鹤山区法院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调解年”活动的开展

  发布时间:2009-04-22 10:45:24


    日前,鹤山区法院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动力,牢固树立“调解优先”的理念,深入开展“调解年”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该院成立了“调解年”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方案,健全了考核、评价、奖惩、激励等工作机制,把调解工作渗透到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设立了人民调解室,制作了诉讼与调解流程图,悬挂了“六尺巷”等故事的漫画和一些劝和、告诫的格言警句,配备了必要的服务设施,为当事人营造自由协商、互谦互让、温馨和谐的宽松条件和氛围。设立了5个巡回办案点,制作了鹤山区人民法院审判点示意图,切实方便群众诉讼。通过延长工作时间,周六、周日加班加点,对疑难案件进行研究,实地勘验现场,现场调解,以此促进案件调解,让司法工作更加贴近民心,贴近民情,贴近民意,受到辖区企业和群众的好评。

    截止目前,鹤山区法院共受理可调民商事案件342件,审结139件,调解、撤诉126件,调撤率达到了90.6%,巡回审判案件51件,巡回审判率达到了36.7%。

责任编辑:张占林    

文章出处:鹤山区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鹤壁市兴鹤大街与鹤煤大道交叉口   举报电话:0392-3380901   邮编:4580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