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省法院张立勇院长就一篇关于县长出庭应诉的报道作出批示,为这例院长坐堂审案、县长出庭应诉的新闻点了赞。
7月30日,鹤壁中院院长刘明亲自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土地行政登记纠纷案件。原告浚县城关镇农民齐某认为,自己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被无端收回,便把浚县县政府告上法庭。浚县县长王军出庭应诉。庭审现场,鹤壁中院除了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群众旁听以外,还与市委组织部积极联络,将本案作为庭审教育的重要一课,组织了各县区分管国土部门的副县(区)长、法制办主任及市国土局相关人员近30人,在庭审现场旁听案件。
庭审后,鹤壁中院专门就庭审现场情况及近期出台的《关于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召开新闻发布会,指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部门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有利于帮助行政机关负责人解剖本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达到提高执法机关执法水平的目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直接面对管理相对人,能听到来自民间的真实诉求,可以增进双方了解,最终解决行政争议。河南商报记者对庭审和新闻发布会情况进行了全程跟踪采访,并在8月1日河南商报刊登了《村民与县政府打官司 看人家县长是咋做的》一文。
8月3日,省法院张立勇院长就该报道作出批示:县长出庭应诉,是对人民群众权利的尊重,是对自己所应履行责任的尊重。王军县长值得我们大家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