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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执行促和解 申请人送来感谢信

  发布时间:2015-08-05 08:32:48



    “吃、喝、卡、要他没有,就连一口水都没喝,给他钱他不要,……使我非常感动。说句心里话,谢谢!”2015年7月26日,侯某送来了这封感谢信,质朴的语言道出了他对执行法官的深深谢意。

    2014年5月17日,住鹤壁市山城区春雷路与朝阳街交叉口南50米,刘某驾驶两轮电动车与侯某发生交通事故,致侯某受伤,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刘某承担该事故的主要责任,侯某承担次要责任,山城法院审理后判令刘某支付侯某各项损失近六千元。

    判决生效后,刘某拒不履行该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刘某辩称自己只是看到侯某摔倒了好心扶他,并不是肇事者,随后便不再露面,承办法官王建军多次去家中找她,得知她刚刚出嫁,家人也不愿透露她嫁到了哪里,案件一时无法推进。王建军并没有放弃,几经周折联系到了刘某的哥哥,经过劝说刘某的哥哥帮忙联系上了刘某并劝她把事情尽快解决,现在正在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不履行法院判决义务是要负刑事责任的,不要因为这件事对自己和家人产生不好的影响。刘某迫于压力,同意履行给付义务,在王建军的协调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刘某一次性支付侯某五千元,侯某放弃其他请求,至此案件得到圆满化解。拿到王建军转交的五千元现金时,侯某激动不已,紧紧握住王建军的手要将其中的五百元给他作为答谢,王建军把钱塞回侯某衣兜里说“我们的工作就是要保障当事人的权益,要把当事人的利益落到实处,这都是为应该做的。”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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