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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两年间多次盗窃四进宫 以看守所为“家”

  发布时间:2015-08-05 08:31:15


    古语有云:“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早已过了而立之年的山城区王某,却依然一事无成,不仅如此,从2013年7月31日至现在,短短的两年间,王某因盗窃罪三次被判入狱,可出狱后依然不思悔改“重操旧业”。2015年5月13日,王某因盗窃再次被警方抓获,而此时距其上次出狱只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

5月3日凌晨,鹤壁市公安局红旗分局民警执行巡逻任务过程中,当巡逻至五完小路口时,发现一名男子推着一辆摩托车,即对该男子进行询问,该男子自称是朋友的摩托车但无法提供相关车辆手续。在盘查过程中,此男子神情慌张,与民警对话时答非所问,民警便将其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询问。据了解,该男子名为王某,45岁,曾因盗窃罪被山城区人民法院三次判处刑罚。在派出所内,王某对其盗窃摩托车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随后,王某被起诉至山城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在对此案审理时,去年12月份,王某曾因盗窃电动车和摩托车被山城区人民法院三次判刑,就在距此次盗窃摩托车两月之前,王某刚被刑满释放。此次,王某被警方抓获已是“四进宫”。

    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还了解到,王某小学肄业,家中还有80多岁的老母亲,只是因为觉得盗窃来钱快,所以近几年以来,王某几乎是以盗窃为生,以看守所为家。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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