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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桂玉强对鹤壁中院院长刘明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情况作出批示

  发布时间:2015-08-04 16:17:23



    7月30日,鹤壁中院院长刘明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齐学新诉被告浚县人民政府、第三人耿学军、耿顺安土地行政登记纠纷一案,浚县县长王军作为被告方法人代表出庭应诉。整个庭审用时近2个小时,当庭查清了案件事实,原告齐学意识到诉请不当提出撤诉,获法庭允许。

    8月3日,鹤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桂玉强在报送的信息上批示:鹤壁中院院长亲自出庭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浚县县长作为被告方法人代表亲自出庭应诉,既体现了对法律的尊重,也彰显了领导干部作风的转变,更为鹤壁市法治建设进步带了一个好头。法院领导亲自审理案件,被告方法人出庭应诉,亦如专家坐诊处理疑难杂症,亦如疑病会诊,只有专家和当事人亲自到场,方能取得良好成效。希望此种庭审方式成为一种常态,尤其是在一些重点案件中成为一种惯例。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鹤壁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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