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把实现百姓合法诉讼权益落实到位,鹤壁法院从案件“进门”——立案抓起,到案件“出门”——执行完毕为止,树立法院工作一盘棋的司法理念,积极探索推行人民法庭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机制。从去年开始在全市全面推行,通过一年多的实践,人民法庭“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机制取得显著成效,不仅在法院内部实现了资源整合,更重要的是为来法庭打官司的老百姓提供了优质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7月15日,在鹤壁市委八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上,鹤壁市委对鹤壁中院探索推进人民法庭“立审执一体化”模式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该模式是完善便民服务、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也是鹤壁市近年来探索较早、成效较好的做法之一。
立审执一体化,就是在人民法庭尝试将立案、审理、执行工作同时纳入人民法庭的工作范围。应该由人民法庭管辖的案件当事人来到人民法庭,即可在人民法庭进行案件的审查立案登记手续,然后由法官负责案件的审理工作。审理结束,因审判法官对案件情况熟悉,对当事人基本情况熟知的优势,由人民法庭审判法官,必要时可由执行局干警协力,完成对案件的执行工作。以此,方便当事人诉讼,在人民法庭,即可完成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具体做法,一是规范人民法庭立案工作。要求人民法庭在立案审查时,必须做到“一次告知,二次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解释到位,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办理,力争做到当场立案、当天排期、当天发送传票等法律文书。二是创新人民法庭办案思路。人民法庭法官从立案、审判环节就开始综合考虑案件执行,在调解、判决中从有利于案件执行、促进案结事了的角度着手,为执行工作做好准备。三是探索建立执行员常驻人民法庭制度。执行业务管理仍由执行局统一负责,执行局下派执行员进驻人民法庭,专司法庭审理案件的执行工作,并负责人民法庭诉讼保全工作,原审理案件法官协助执行员做好执行工作。四是强化人民法庭审判管理。健全完善《人民法庭审判、执行流程管理办法》等制度,通过录入情况通报、审限跟踪、超审限预警以及审判质效评估数据对比分析等,不断推进人民法庭审判质效规范管理,有效预防消极不作为和违法违纪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