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至2014年间,被告冯某多次在原告鹤壁某超市拿烟酒欠款68050元,后经原告超市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法院。由于被告长年出差在外,原告无奈之下将被告所有的小轿车强行予以扣押。被告冯某得知情况后,又以原告超市违法扣押个人财物诉至法院,要求超市返还扣押车辆。
一个简单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又衍生出一个返还财产纠纷案件,双方矛盾进一步严重激化。承办法官在征求双方意见后,将两案合并审理,并对双方当事人晓以利害,耐心进行调解,但超市认为冯某故意拖欠货款不还,要求见钱放车。而冯某则认为超市违法强行扣押个人所有的车辆,属严重违法,影响了其正常的交通出行,要求超市先行返还车辆,双方争执不休。为了使案件在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的同时,也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承办法官多次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分别对双方当事人以及代理律师,多方面分析利害关系。经过一天时间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冯某支付超市货款58 000元,超市将扣押冯某所有的车辆返还。协议达成后,冯某当场交付超市现金58 000元,超市随即也将扣押冯某车辆予以了返还,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