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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小额诉讼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15-07-14 16:35:19





    7月13日,鹤壁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小额诉讼工作推进会,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县区法院院长,鹤壁中院各民庭庭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县区法院主管副院长、执行局局长、立案庭庭长、各民庭庭长、各人民法庭庭长等6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鹤壁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贾立新主持。

    会议传达了全省法院小额诉讼工作推进会暨现场观摩会精神,对《鹤壁中院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指导意见》的制定情况进行了说明。贾立新院长就下一步如何推进小额诉讼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

    刘明院长指出,要充分认识推行小额诉讼制度的重要意义。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是基层法院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阵地,是提高公众法治意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渠道,是落实司法便民利民的必然要求,是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解决案多人少矛盾的迫切需要。严格贯彻实施这项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刘明院长要求,要以勇于担当的精神推动小额诉讼制度落到实处。要从立案源头和程序监督上双重把关,坚持严格执法,坚决把小额诉讼制度贯彻实施好。要为法官履行职务提供全面保障,激发法官敢于担当的精神,切实提高基层法官独立审判的能力。要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大胆尝试,勇于创新,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小额诉讼制度。

    刘明院长强调,要加强领导,确保全市小额诉讼工作取得新进展。各县区法院“一把手”必须亲自抓,亲自过问,俯下身子找准问题、找对方法,一定要实抓实干、见到成效。鹤壁中院要加强督导,充分运用好考核和督导手段,及时了解基层法院在推进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帮助解决。宣传部门要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让群众了解这项工作制度,切身感受到这项制度的优越性,通过典型案例宣传,把这项工作推向新的高度。各相关部门要做好配合和后勤保障。小额诉讼制度是一项综合性工作,除需要业务部门自身努力外,还需要综合部门从组织、人员和物质保障等方面给予足够支持,全方位保证小额诉讼程序的健康运行。各县区法院要积极向当地党委、人大等汇报相关情况,争取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共同推动小额诉讼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鹤壁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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