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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滨区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办案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5-07-02 15:37:04


    为进一步密切领导干部与群众的联系,更直接地指导审判与执行工作,今年3月份以来,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制定出台了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办案制度。

    该制度的主要内容:一是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办案任务。院长每年亲自办理案件不少于5件、副院长及其他具备审判资格的党组成员不少于10件;二是明确案件办理范围。领导班子成员所办案件应当是所分管业务部门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三是明确办案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应当直接参与案件的调查、调解、庭审及法律文书的制作等。

    该制度实行以来,本领导班子成员亲自办理案件32件。院领导亲自办案,密切了干群关系,使案件当事人直接感受到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新民作风,进一步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淇滨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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