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淇县法院铁西法庭审判员秦海泉的调解下,原告李某与被告苗某离婚纠纷一案圆满和解,原告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书,面对双方幸福的笑脸,秦海泉法官像是放下了一块石头。
原告李某与被告苗某于1993年12月30日登记结婚,婚后二人生育了一双儿女,但平淡的夫妻生活及家庭的负累都让双方感到了厌烦,平时经常为琐事发生争吵。2008年12月23日,原告一纸诉状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本案受理后,秦海泉法官积极了解案情和原告起诉的真正原因,发现原、被告结婚多年,具有一定的夫妻感情,且有两个未成年孩子,只是在处理家庭事物中,二人的观点不一致,且都不相互退让,不能妥善处理,以至于造成濒临离婚的局面。秦海泉法官针对本案的案情,先让原告冷静一段时间,同时又对被告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讲解法律利害关系,处理家庭矛盾的原则和方法,在被告心中埋下成功调解的伏笔。2009年春节过后,秦海泉法官又针对双方发生矛盾的原因,分别找原被告谈心,对二人自身存在的问题诚恳地提出批评,最终使双方重归于好,原告提出撤诉申请。在法官询问原告是否出于自愿撤诉时,原告望着被告,微笑的说:“我是自愿撤诉的,不存在强迫。”